提交职业年金领取申请材料的流程是什么?

  参保人员符合职业年金领取条件的,用人单位向管理其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提交待遇支付申请资料。职业年金待遇申请与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一并受理。

  参保人员退休前已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继续管理运营的,可直接向原经办机构提交职业年金待遇支付申请资料。

  参保人员满足待遇支付条件时,个人账户存在应记实累计储存额的,省级以下经办机构应在用人单位记实缴费到账后,将资金归集至省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中央及省级经办机构账实匹配一致后进行职业年金待遇核定工作。

  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按规定选择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的,发完为止,同时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